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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旅游区 (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使该项工作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提高旅游区(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的要求,特提出该项标准的评定程序、方法、内容、标准。 一、等级的申报 申请等级的旅游区 (点)在对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完成了自检、自评和各项整改工作后,认为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以及《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游客意见评分细则所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即可向本局申请进行初评。 等级申报工作按照逐级申报的原则进行。初评合格的 AAAA级、AAA级旅游区(点),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国家旅游局推荐,经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评定,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告;初评合格的AA级、A级旅游区(点),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审批、公告,并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1.国家AAAA、AAA级旅游区(点)申报程序如下: (1)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2)本局配合旅游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 (3)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4)国家旅游局组织评定 (5)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告 2.国家AA、A级旅游区(点)申报程序如下: (1)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2)本局配合苏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 (3)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 (4)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 二、等级评定方法和程序 等级评定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组成评定小组 2.拟定评定计划 3.对有关材料和文件进行审核 4.现场评定 5.完成评定报告、做出推荐结论 6.由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7.颁发等级证书 三、内容 1.明确评定目的主要明确所评定的旅游区(点)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和所申请的等级。 2.评定范围 明确被评定旅游区(点)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旅游区(点)类型、规模等 3.评定依据 包括等级评定的国家标准和三项评分细则以及细则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标准等 4.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包括评定小组组长、各执行小组成员名单和小组成员工作分工、合作的安排。 5.起止日期 6.详细工作日程安排 在现场评定的计划中,应包括下列内容及相应的时间安排: 1.首次会议 2.现场检查 3.资料审核 4.抽样调查 5.末次会议 四、评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7775-2003)文本细则为标准,本细则共分八大类共计1000分值,850分以上为AAAA;750分以上为AAA;600分以上为AA;500分以上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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