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景点的开发、市场促销、行业管理工作并行使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2个科室,即办公室和旅管科。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旅游行业管理规章和办法,参加与市其它部门制定同旅游业有关的规章制度。
2、制定和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本年度计划,负责规划的实施、检查和督促。
3、制定和实施旅游市场开发的计划、措施,组织和管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促销活动和出境促销事务,组织和指导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
4、负责旅行社开办的初审和报批,负责旅游涉外、星级饭店评定和报批,负责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的检查和监督;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业务管理。
5、负责受理旅游者的投拆,依法查处违法旅游经营行为,协助物价局管理旅游价格。
6、负责指导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负责旅游业从业人员有关工种的资格认证和等级考试。
7、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监督全行业执行上级旅游系统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汇编旅游行业会计报表。
8、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初审和报批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工作。
9、加强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定点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的安全工作。
10、负责全市假日旅游的组织协调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